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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各学院:
下学期课程编排工作现已开始,请各学院根据培养方案,以一级学科的形式认真填写《硕士研究生教学任务及任课教师分配表》与《硕士研究生教学执行计划表》,并于下周二(6月10日)前报送研究生处培养科。
担任研究生课程的教师,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任课教师一旦列入当学期课程表,不得随意调换授课人员。
研究生培养科
2014-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