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11-23 00:00] 点击量 []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专家库进行更新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新一轮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现决定对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专家库进行更新,具体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报送专家范围:我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二、报送内容
需要报送的内容主要包括专家的基本信息、学科专业和联系方式信息。详见《专家信息简况采集表》,具体说明见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附件2)
1.专家从事的学科代码及名称,一级学科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2011年颁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填写。二级学科按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填写;自设二级学科按向国家备案的自设二级学科名称及代码填写;2011年新增的一级学科可暂不填写二级学科信息。
2.若专家从事的学科领域不只属于一个二级学科,最多可以填写两个学科。
三、有关说明
1、已有专家库已经反馈给各单位,专家库中没有的导师可直接填写,在备注2栏注明“新增”已有的导师信息如需修改,在备注2栏注明“修改”,且修改部分予以涂红,以便我们在系统中予以修改。
2、请将专家信息简况采集表(附件1)于4月11日前报送研究生处学位办公室,《专家信息简况表》(见附件3)仅作为采集信息,不必上报。
3、本次专家库更新工作的有关文件及2011年颁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1997年颁发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可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首页“工作动态”、“数据中心”版块浏览下载。
附件:
3、专家信息简况表
研究生处
20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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