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学位论文修改的通知

发布时间 [05-26 00:00] 点击量 []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烟台大学2015届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工作基本完成,各学院在近期进行了学位论文答辩,为强化学位论文管理,全面提高我校学位论文质量,请做好学位论文修改工作。

1.对在评阅意见中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1)在评议意见一栏标明“建议修改后答辩”;(2)在评议意见一栏标明“同意参加答辩”,但在意见书中明确提出修改意见的,必须进行论文修改,

2.论文答辩后,请依照答辩委员会提出的问题,进行逐项修改。

以上两项的修改情况,请如实填写《烟台大学学位论文修改情况登记表》,并装入烟台大学研究生学位档案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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