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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培养单位:
根据《烟台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现将烟台大学2021年第二批研究生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2019年、2020年获批的烟台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计划项目。
二、材料报送。
1.报送《烟台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结题考核表》一式二份。
2.成果要求。项目发表的论文、专著和学位论文、申请专利等成果,均应标注“烟台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资助”(英文名称Graduate Innovation Foundation of Yantai University, GIFYTU)字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结题评价材料。
3.材料装订。成果复印件须独立装订,一式一份。
三、工作要求
相关学院请认真审核论文、专著等成果是否符合结题材料的要求,并于11月15日前,将《烟台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结题考核表》及相关的成果复印件的纸质版以学院为单位报研究生处,《烟台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结题考核表》电子稿发yjscxwb@ytu.edu.cn。
研究生处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