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服着装规范

发布时间 [09-02 00:00] 点击量 []



学位服是学位的有形的、可见的标志之一。实行学位服, 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学位制度,有利于全社会进一步尊重知识和人才,有利于激发攻读学位者的学习积极性,有利于加强学位授予工作的管理和国际交流。

学位服作为专用服装。着装应符合下列规范:

一、学位帽

学位帽为方型黑色。戴学位帽时,帽子开口的部位置于脑后正中,帽顶与着装人的视线平行。

二、流苏

博士学位流苏为红色,硕士学位流苏为深蓝色,校( 院、所)长帽流苏为黄色。流苏系挂在帽顶的帽结上,沿帽檐自然下垂。未授予学位时,流苏垂在着装人所戴学位帽右前侧中部;学位授予仪式上,授予学位后,由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或校、院、所长)把流苏从着装人的帽檐右前侧移到左前侧中部,并呈自然下垂状。校(院、所)长、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及委员(或导师)及已获学位者,其流苏均垂在所戴学位帽的左前侧中部。

三、学位袍

博士学位袍为黑、红两色,硕士学位袍为蓝、深蓝两色 ,校长服为红、黑两色。穿着学位袍,应自然合体。学位袍外不得加套其他服装。

四、垂布

垂布为套头三角兜型,饰边处按文、理、工、农、医、 军事六大类分别标为粉、灰、黄、绿、白、红颜色。垂布佩戴在学位袍外,套头披在肩背处,铺平过肩,扣绊扣在学位袍最上面纽扣上,三角兜自然垂在背后。垂布按授予学位的文、理、工、农、医、军事六大类分 别佩戴。

五、附属着装

内衣:应着白或浅色衬衫。男士系领带,女士可扎领结。

裤子:男士着深色裤子,女士着深色裤子或深、素色裙子。

鞋子:应着深色皮鞋。

上一主题 《烟台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2015)
下一主题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
版权所有:烟台大学研究生处 Copyright © 2015
通讯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清泉路30号(264005)
传真:0535-6906017
E-mail:xwb@ytu.edu.cn yzb@y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