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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级在职法律硕士班2009年春季学期安排
2007级在职法律硕士班,2009年春季学期学习时间定于2009年5月4日至2009年6月4日。
具体任务:一、按照毕业论文写作计划,向指导教师汇报论文写作情况;二、利用学校图书馆和法学院资料室完善论文资料;三、5月25日至5月31日集中讲授《刑事诉讼法》课程(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烟台大学法学院教务办公室
200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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