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级在职法律硕士班2009年春季学期安排

发布时间 [11-23 00:00] 点击量 []



2007级在职法律硕士班2009年春季学期安排

2007级在职法律硕士班,2009年春季学期学习时间定于2009年5月4日至2009年6月4日。

具体任务:一、按照毕业论文写作计划,向指导教师汇报论文写作情况;二、利用学校图书馆和法学院资料室完善论文资料;三、5月25日至5月31日集中讲授《刑事诉讼法》课程(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烟台大学法学院教务办公室

2009年4月29日

上一主题 201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
下一主题 同等学力外语和专业综合考试时间变更通知
版权所有:烟台大学研究生处 Copyright © 2015
通讯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清泉路30号(264005)
传真:0535-6906017
E-mail:xwb@ytu.edu.cn yzb@y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