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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
专业学位工作的具体事宜
一、法律硕士
(一)报考条件
1、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5年以上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报名条件要求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05年7月31日。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录取限额的20%。
烟台大学2005年计划招生100人
2、报名方法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即报考者在网报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中、下旬。报考者本人填写《200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附件五,可到烟台大学研究生处网页下载(网址:http://yjs.ytu.edu.cn/)或在“学位中心”主页下载,网址:http://www.cdgdc.edu.cn/scb.zip),贴本人近期二?免冠照片1张,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并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
现场报名时间为2005年7月28日至31日。地点另行通知。
全国联考时间为2005年10月22日、23日。
(二)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俄语)、专业基础课(含刑法、民法)、综合课(含法理、宪法、中国法制史),共计4门。其中,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由各招生单位单独组织,时间自行安排;其余3门全国联考。
考试语种为俄语的考生,只限报考黑龙江大学。
(三)联考考试大纲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编写的《2005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一版第2次印刷)。
(四)专业学位代码:41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