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概况
研究生处主要行政管理职责:
负责制定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组织拟定研究生教育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拟定各学科专业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组织进行研究生招生工作;组织制定各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组织研究生日常教学及课程建设;负责组织学位点建设,组织新增学位点的授权审核工作,组织实施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组织遴选、聘任研究生指导教师,组织开展导师培训及考核工作;负责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的评选、立项及管理,组织开展研究生教育创新活动;监控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质量,组织开展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做好本部门文书资料的立卷归档和统计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完成学校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研究生处聚焦新时代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新要求,对招生、培养和学位全过程制定和修订系列文件,逐步构建全链条质量管理体系,在努力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的基础上,不断规范研究生教学和管理工作,陆续制定并逐步完善关于研究生招生、管理、培养、学位评定等各方面规章制度,确保我校培养的研究生真正达到高质量、宽口径、厚基础的培养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