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03-10 09:00] 点击量 []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本专业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国际视野,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类别
1.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方式为全日制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
2.考生须在报考时确定报考类别为定向或非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须调取考生人事档案,毕业后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按定向合同就业。我校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当年招生计划的30%,具体各专业定向就业博士生招生要求详见各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三、招生专业
学校招生专业为法学、数学、药学3个学术学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专业。具体专业方向详见《烟台大学2026年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招生方式
博士研究生招生采用“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两种选拔方式,“硕博连读”考生拟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当年招生计划的50%,具体实施细则详见相关招生学院网站。
“硕博连读”:从我校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突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
“申请-考核”:考生提出申请,递交材料,由招生学院进行材料审核、综合考核(含笔试),择优录取。
五、报考条件
(一)“申请-考核”制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获得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境外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两位与所报学科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药学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化学试剂过敏、嗅觉功能障碍者。
6.申请人原则上应为招生专业本专业毕业生(含应届)。为促进学科交叉,推进高层次人才培养,可接受相近学科申请人的申请。
7.英语水平要求(须符合以下任一项):
①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六级成绩425分及以上);②TOEFL成绩90分及以上;③IELTS(A类/学术类)成绩6分及以上;④通过由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水平考试。
8.符合招生学院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申请条件。
(二)“硕博连读”报考条件
除满足“申请-考核”制报考条件的1、2、4、5条规定外,还须满足以下选拔条件。
1.我校二年级在读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2.按培养计划完成研究生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无补考或重修课程。学位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在同一年级本学科(专业)排名前50%或所有学位课程成绩均在80分及以上。
3.硕士就读专业应与申请博士专业相同或相近,博士阶段拟开展的研究课题应与硕士阶段的研究工作密切相关。
4.外语水平要求(须符合以下任一项):①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六级成绩425分及以上);②TOEFL成绩90分及以上;③IELTS(A类/学术类)成绩6分及以上;④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第一作者)身份,在本学科领域SCI/SSCI/A&HCI三区及以上英文期刊发表或录用学术论文1篇。
5.硕士期间学术成果要求(须满足以下任一项):①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第一作者)身份,在本学科领域SCI/SSCI/A&HCI/CSSCI(含扩展版)收录或同级别期刊上发表(含录用)学术论文1篇;②以第一发明人或第二发明人(导师第一发明人)身份,获得本学科领域授权发明专利1项;③以第一获奖人身份,在与本学科领域相关的各类综合性和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第二等次及以上奖项1项。
6.符合招生学院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申请条件。
六、报名办法
1.网报时间:2026年3月16日至3月30日,所有考生必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的“博士网报”模块进行网上报名,否则报名无效。
2.缴纳报名费:在材料上传前通过烟台大学财务支付统一平台支付,报名费180元/人。具体支付方式见考生缴费流程(附件1),报名费一经缴纳不再退款,网上不缴费报名无效。
3.材料上传时间:2026年4月6日至4月10日,登录烟台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电子版。(登录网址:http://gsas.ytu.edu.cn)
4.现场报到时间:2026年5月8日(14:30-17:00)。具体报到地点及安排另行通知。
七、材料审查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按照学校及各学院实施细则要求提交相关申请资料,达到相关条件后进入材料审查阶段。
(一)提交材料清单
1.《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网报后在报名系统中打印,须本人签名)。
2.两位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书(推荐人签字、加盖推荐人所在单位公章,内容不能重复)(附件2)。
3.个人学术简历及研究计划书(不少于3000字)(附件3)。
4.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和在校生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①已毕业硕士研究生须提供硕士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②应届硕士毕业生和在校生须提供硕士阶段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③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7.本科、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教育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8.往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含答辩情况表和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论文开题报告、论文摘要和核心研究内容等证明材料;硕博连读学生此项无需提供。
9.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10.获奖证书、发表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11.“申请-考核”考生提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4),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或组织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硕博连读”考生提供烟台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附件5)。
12.报名费缴费成功证明
13.招生专业要求和申请人自愿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提交要求
1.考生应仔细核实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如实提供上述所列申请材料。考生必须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对于弄虚作假或提交的信息经查不符合事实者,将取消其报考、录取资格和入学资格。
2.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上述申请材料电子版。电子版以PDF文件保存,文件名为“考生姓名+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博士申请材料”,按“提交材料清单”所列顺序依次组织、汇总材料。纸质版材料用档案袋封装,在档案袋封皮上请注明:“考生姓名+‘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博士申请材料”,现场报到时提交。逾期未提交或所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者,按放弃报考处理。已提交材料不作退还,请自留备份。
(三)材料审查
博士招生学院根据《烟台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修订)》和招生专业相关实施细则,审查报名资格,根据招生计划拟定进入考核环节的考生名单,并将该名单及材料审核结果报研究生处审查备案后,在招生学院网站上公布。
八、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时间:2026年5月9日至10日,具体考核时间、地点等信息,由招生学院在学院网站公布。
招生学院综合考核小组根据本学科综合考核实施方案,可采用笔试、面试、实验操作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形式全面考查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英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情况。
九、体检
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
十、录取
招生学院依据公布的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结合材料审查和综合考核结果,择优确定待录取名单并向社会公示(“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考生单独排序)。笔试、面试考试科目中有任何不及格者均不予录取。
十一、学习年限
“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基本学制为6年(含硕士阶段2年、博士阶段4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8年。
“申请-考核”制录取的博士生,基本学制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学生应在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
十二、奖助学金及学费
(一)奖学金
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30000元/生;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相关标准按照烟台大学最新政策执行。
(二)学费
我校录取的所有博士研究生均需交纳学费,具体学费收费标准将根据山东省财政厅、教育厅等部门的最新要求另行通知。
十三、学生住宿
我校实行住宿收费制,所有博士研究生在烟台大学主校区就读、住宿。宿舍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十四、信息公开与监督
1.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研究生处将通过网站公布博士生招生的相关说明、审核程序、进入复审或复试的考生名单及拟录取考生名单。
2.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争议,报考者可向学院提出申诉;若仍有争议,可向烟台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申诉电话:0535-6706183)。
十五、违纪处理
对在报名或考核、考试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六、其他事项
如在招生年度内,国家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随之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烟台大学研究生处所有,所有信息以烟台大学研究生处网站公布为准。
十七、招生咨询
1.烟台大学研究生处网站:https://yjs.ytu.edu.cn/
咨询电话:0535-6907945
2.烟台大学法学院网站:https://law.ytu.edu.cn/
咨询电话:0535-6902785
3.烟台大学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网站:https://math.ytu.edu.cn/
咨询电话:0535-6902542
4.烟台大学药学院网站:https://pharm.ytu.edu.cn/
咨询电话:0535-6903046
烟台大学2026年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