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2026届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中规范使用AI工具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随着生成式人工智能(简称生成式AI”技术迅猛发展,AI工具在学习与科研活动中的应用日益广泛。为引导研究生正确使用新技术,维护学术诚信,保障学位论文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及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规范使用AI工具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学位论文撰写过程是培养研究生严谨求实科学态度和独立工作能力的重要环节,研究生需严格遵守学术规范,独立完成相关任务,不得弄虚作假、抄袭剽窃。坚决抵制使用AI工具生成实验或调查数据,替代研究设计、数据分析和论文撰写等核心学术活动,严禁直接复制AI工具生成的内容。

    2. 学校鼓励研究生积极探索AI工具在科研中的合理应用,以辅助学习与研究。但必须明确,学习过程应以自主思考、深入理解知识和亲自动手实践为核心,需充分发挥自身创造力。研究生可在征得导师同意的前提下,使用AI工具作为辅助手段,用于文献检索、图标推荐与辅助制作、非创新性方法辅助、参考文献格式整理等非核心环节。如使用AI工具进行辅助工作,应确保学位论文内容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原创性。

    3. 在学位论文撰写过程中,研究生应明确说明是否使用AI工具,填写《烟台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AI工具使用情况说明表》(见附件),签字扫描版于48日前同检测论文一同报送研究生处学位办。说明表内容包括:所使用的AI工具名称和版本号、使用时间、具体用途、AI工具生成的内容或提供的建议,以及AI工具在论文中的具体使用部分等。同时,研究生需保留AI工具处理之前的相关重要材料,以备导师或评审专家对使用AI工具的情况进行检查和质询。

    4. 学校将2026届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基础上,增加AI生成内容(AIGC检测,论文AIGC检测结果不得高于30%。对于违反相关规定使用AI工具生成学位论文的,一经查实,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等文件,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整改取消学位资格申请处理;构成学术不端的(如代写、伪造数据等),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撤销学位。

    5. 研究生导师需切实履行指导职责,深入洞察所指导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每一步进展,严格审核论文的研究逻辑、数据来源及写作规范着重验证研究过程的原创性和真实性,充分发挥指导教师在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中的核心引领作用。

    6. 各学院应加强研究生学术诚信教育,开展学术规范相关讲座或培训,引导研究生秉持严谨求实的态度对待学位论文写作提高研究生AI工具使用素养。

     

    附件:烟台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AI工具使用情况说明表

     

研究生处

2026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