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届在职法硕提交实践报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 [11-23 00:00] 点击量 []



2009届在职法硕请于10月25日前提交实践报告,无报告者无毕业资格。实践报告要求2000字左右,内容要求理论结合实际。请统一用A4纸打印。同时请按要求提交烟台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实践环节考核表

提交方式:用挂号信或快递的方式寄给烟台大学法学院教务办公室 王伟连 老师,也可亲自送达,切勿用平信邮寄。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清泉路30号烟台大学法学院办公室。邮编:26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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