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届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等事项的重要通知

发布时间 [11-23 00:00] 点击量 []



1、答辩时间定为2008年12月12日。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流程参见《烟台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流程》。

2、所有同学必须于12月11号下午4点前到烟台大学法学院多媒体教室报到,未报到的视为延期答辩。学位申请材料、实践报告和实践考核表不全者务必补交完整,需要修改后答辩的同学,必须交烟台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修改情况登记表。未交齐学费的同学不能参加本次答辩。答辩次序可在报到日见法学院布告栏。

3、请所有参加答辩的同学将学位论文严格按照烟台大学学位论文格式修改定稿,并将定稿电子文档于12月6日前发送至ytuwwl@sina.com,文档以“学号+姓名”命名。

4、请填写 《学籍档案投递通讯表》 ,其中的“本人档案主管部门”、“档案所在地通讯地址”等项涉及本人学籍档案的投递,请认真予以填写。填写完毕后于10日前发送至pyk@ytu.edu.cn

5、本次信息统计时间紧、任务重,因个人原因不能上报其信息而影响学校统一安排者,将取消其答辩资格,望同学们积极配合。具体事宜请与王伟连老师联系,电话13583575107,邮寄地址:烟台大学法学院,邮编264005.

附:

1、论文答辩人员名单

2、学位答辩及授予表格下载(个人需填写专业硕士学位基本数据库)

研究生处

2009-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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