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和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推进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加强研究生科研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培养,促进研究生培养与科研创新紧密结合,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烟台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烟大校发〔2022〕49号),现对2025年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和结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一)资助对象

2025年研究生科创新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创新项目)资助对象为我校2023级和2024级全日制研究生。申报项目应注重原创性、前沿性和学科交叉性。鼓励开展跨学院、跨学科的合作研究。各培养单位申报名额见附件1

(二)资助层次

创新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其中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4000~6000元;一般项目资助额度为2000~3000元。

(三)申报要求

1.各培养单位推荐

单位根据申报条件与要求,在410日前对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实施方案的可行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基本条件能否保证和预期效果能否实现等签署评审意见,根据学校下达名额进行推荐排序,并将评审结果在本单位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研究生处。

2.材料提交

烟台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3份(附件2)。

《烟台大学研究生科创新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1份(附件3)。

以上材料纸质版经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请于415日前提交至研究生处学位办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学位办邮箱yjscxwb@ytu.edu.cn。

3.学校组织评审

研究生处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确定重点项目,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公布资助名单。

(四)其他事项

申请项目已获各类基金资助或已获资助项目的部分内容(包括本人、导师或其他人员已获各类资助项目),均不再列入本基金资助范围。

二、项目结题

(一)各培养单位组织鉴定

请通知项目负责人做好结题相关工作,填写《烟台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报告3份(附件4),连同研究成果材料,410日前提交培养单位进行鉴定。鉴定通过后各单位烟台大学研究生科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汇总表1份(附件5)和结题报告符合结题条件的相关成果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于415日前提交至研究生处学位办

用于结题的成果包括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授权的专利、科创比赛获奖等。成果内容须与创新基金项目密切相关,发表的学术论文须以烟台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标注“烟台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资助”(英文名称Graduate Innovation Foundation of Yantai University, GIFYTU)字样。

(二)学校组织结题验收

研究生处组织专家审核、验收,确定是否同意结题。延期一年未结题的项目将被自动撤销,后期不再组织结题。

(三)验收结果使用

指导教师所指导的项目需延期结题的,在下一次申请时不能作为指导老师申报重点项

   对没有按照结题要求完成基金项目的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学校将核减其下一年度申报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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