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学2026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章程

发布时间 [09-21 08:05] 点击量 []



烟台大学坐落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最佳中国魅力城市—烟台,是国内距海最近、拥有海岸线最长的滨海大学1984年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共同创建并持续支援建设。1985年正式招生,1998年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2年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资格,2024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是山东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山东省名校工程首批立项建设单位,2020年入选山东省“强特色”高水平大学和高水平学科建设行列。

烟台大学现有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涵盖文、理、工、法、农、医、经济、管理、教育、艺术等10个学科门类。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类别

(一)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形式分成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类型。学校学术学位研究生学习形式为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形式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

(二)硕士研究生按其就业类别分成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别。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类别的研究生档案不需调入学校。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烟台大学所有招生专业均接收推免生申请;获得免试推荐资格的考生所申请硕士研究生专业需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2026年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1.在现就读学校取得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资格;

2.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

4.身心健康,符合所申请学科的体检要求;

5.录取当年入学前按期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五、报考程序

(一)拟申请人需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 http://yz.chsi.com.cn/tm)查看烟台大学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并进行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复试通知;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及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的原件及复印件;

4.复试时间学校将在推免系统内的复试通知中通知考生,请注意时间,以免延误。

(二)经学校组织各学院对申请人材料审查后,通知审查合格的申请人来学校进行复试,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根据复试成绩择优录取。

(三)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否则,学校将取消申请人的免试资格。

、复试录取

(一)复试

1.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具体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和实施办法将另行通知。

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3.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复试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

(二)体检。

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

、学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全部为三年。

、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及相关费用

我校录取的所有硕士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

2026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体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将按照山东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等部门的最新文件收费标准上限执行。

(二)奖助体系

根据国家和学校奖助相关规定,符合相关条件的全日制研究生,可获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表现优异、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参加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研究生奖助文件如有修改,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培养地点及住宿情况

外国语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海洋学院4个学院学生在八角湾校区就读、住宿,其余学院学生在主校区就读、住宿。部分招生学院(专业)的培养地点可能会发生变化。具体培养地点以实际教学安排为准。

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授课方式与全日制相同,可申请宿舍,其他集中授课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不统一安排住宿。

十、毕业

1.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按照培养方案设置的学分与课程要求,完成个人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和各项培养环节,修满应修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学校颁发学位证书

2.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3.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

4.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遵章守纪、诚信考试。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他事宜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相关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烟台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本章程由烟台大学负责解释。章程内容若有与教育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和其他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政策为准。

、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11066

信息发布网址:https://yjs.ytu.edu.cn/

咨询电话:0535-6907945

主校区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清泉路30号

八角湾校区地址:山东省烟台黄渤海新区四平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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